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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年全国试行

 更新时间:2017-12-19 点击量:2135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 佟明彪)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并明确要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建立健全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和技术总纲。对此,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方案》印发实施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保障也将成为环保部的重点工作之一,将继续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加强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建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方案》提出的八项工作内容之一就是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要求各地区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设,推动组建符合条件的专业评估队伍,尽快形成评估能力。

《方案》同时明确,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和技术总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专项技术规范;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服务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数据平台。

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1年,环保部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启动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6年来,相继印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等技术规范,初步构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下一步将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框架下,研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性质鉴别、替代等值分析法等方面的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继续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

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在江苏、山东、绍兴等12个地方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向社会推荐了29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组建了由76名专家组成的“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

在司法衔接方面,2015年以来,环保部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未来,两部门还将规范和加强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建设。

据了解,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技术保障。只有做好这一工作才能真正实现《方案》提出的“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目标要求。

 

转自中国经济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年全国试行 环保部加快技术体系建设》